5月9日,福建省“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推进高质量发展”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获悉,一季度福建民营经济延续去年以来回升向好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开门红”“开门稳”。
据运行监测数据显示,一季度,福建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6.9%,比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1.1个百分点,比2023年提高2.6个百分点;规上民营工业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比2023年提高2.7个百分点,占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1.2%;民间投资实现“由负转正”,其中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长20.1%,比2023年提高12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3087.5亿元,同比增长14.3%,比2023年提高9.6个百分点,比全省进出口增速高8.8个百分点,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比重首次超过六成,“挑大梁”地位愈发明显;全省私营企业数量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分别增长4.9%和3.8%,与全社会经营主体数量增速基本持平,保持了较好的活力。
从客观指标看,一季度,福建全省民营经济用电量同比增长16.6%,比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高4.9%个百分点;民营税务开票金额同比增长1.6%,高于一季度全省开票金额;全省规上民营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2%;31个制造业行业中,28个行业民营用电量保持正增长,增长面超九成;21个行业的民营用电量增速高于行业用电量,比例超过2/3;民营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53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3.7%,超序时进度8.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规模持续扩大,3月底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8%,比各项贷款增速高出3.8个百分点。另据了解,福建省锂电池一季度出口250.59亿元,占全国同期锂电池出口总值的26.74%,居全国首位。
3月19日,福建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创新和发展“晋江经验”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2024年工作要点》,各地市第一时间成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和第一副组长,高位协调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福州、厦门、漳州、莆田等地市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已调整设立民营经济专门机构,其他各地市也在陆续研究推动民营经济工作职责落地落实;各地认真落实强省战略部署要求,构建1+N政策体系,涵盖公正法治、政务服务、人才引育、税收优惠、降本增效、资金奖补等多个方面。此外,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地市紧密结合地方实际,主动作为。在服务保障民间投资、优化民营经济法制环境、优化涉企服务、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举措,全方位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王元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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