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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社会团体如何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三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

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科技类社会团体可接受委托组成专家组,开展科研失信案件的学术调查,对是否构成学术不端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该通知还表示,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制定等工作。

据悉,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联合开展科技类社会团体加强学术自律自净专项行动,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和引导科技类社会团体更好发挥学术自律自净功能和作用。希望引导科技类社会团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在促进学术自律自净等方面发挥作用、作出表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通知明确了六大工作任务,即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主动承担学术自律自净的职责使命;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制定完善各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接受委托开展学术调查;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制定实施学科学术评价规范;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常态化开展科研作风学风、科研诚信等教育;推动科技类社会团体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支持力度。(经济日报记者 佘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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